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专题 文章 用户中心
242小说网 > 都市小说 > 全球缉捕:帝少的萌萌妻 > 正文 25年后番外(159)南公柳出现

全球缉捕:帝少的萌萌妻 正文 25年后番外(159)南公柳出现

作者:蛋包饭 分类:都市小说 更新时间:2024-03-22 13:01:17 来源:大海中文网

唐青瓷拿过遥控器关上电视,走到飘窗前,架子上支着画了一半的油画,正要拿起画笔,电话又响了。

自上次不欢而散,她和母亲已有大半个月不联系,猛然听见对方的声音,还以为打错了。

唐青瓷说了句新年快乐,声音里没有半分情绪。

母亲犹豫了一下,道:“青青,妈妈想了很久,这些年的确亏欠你太多,怨不得你会恨我,对不起。我已经和现任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,你想不想,我是说可不可以考虑一下,到英国读书,和妈妈一起生活,给妈妈一个补偿你的机会。我只有一个女儿,却越来越生分,我怕有一天在街上碰到,妈妈都认不出你了。”

唐青瓷握着电话愣在那里。

母亲说出的每一个字里都带着小心翼翼的味道,拘谨得近乎可怜,可怜得让人不忍拒绝。

颠沛半生,回过头时才发现最重要的亲人都已失散,身边空空荡荡,那种滋味的确不好受。可是“补偿”二字,说起来和做起来,都不容易。

据说,时间会把所有迟到的“对不起”,统统变成“来不及”。

唐青瓷想,还来得及吗,已经丢掉的东西,还能找回去吗。

如果她真的去了英国,她和余笙之间,是不是也会变成“来不及”……

101)

陆骁上飞机时,已经是凌晨时分,飞机上乘客不多,他的位置靠窗,身边坐着一位抱小孩的年轻妈妈。小孩两岁多一点,是个女娃娃,行程过半时打着呵欠醒过来,一眼看到陆骁,伸出藕节似的手臂,意思很明显:要抱抱。

陆骁收起摊放在膝盖上的文件,从年轻妈妈怀里把小姑娘接了过来。这一抱不要紧,小姑娘赖在他怀里再不肯挪窝,奶嘴都不要了,揽着陆骁的脖子玩他的衬衫纽扣。

年轻妈妈满含歉意,小声道:“不好意思,给你添麻烦了。”

陆骁笑着说没关系,问起小姑娘叫叫什么名字。

年轻妈妈说小名叫乔乔,乔木的乔。

陆骁低下头,摸了摸小丫头胖嘟嘟的小手,眼底有细碎的暖意。

你好啊,乔乔,我要去见的人叫俏俏。

下飞机之后,陆骁租了辆车,抵达成君镇时天都黑了。在酒店办入住时,前台主动跟陆骁聊了几句,告诉他晚上在绿地广场有舞狮和烟火表演,早点去能占个好位置,看得清楚些。

陆骁用房卡打开门,先洗澡换衣服,从浴室出来时,听见手机在响,接起来一听,果然是俏俏。

小姑娘爱凑热闹,已经到了绿地广场,背景里一片杂音,笑着说今天有舞狮表扬,外面可热闹了。小商贩坐地起价,平时五块钱一个的棉花糖,今天统统二十块,余笙甘当冤大头,给同行的几个小孩一人买了一个,心疼得心头滴血。

陆骁换好衣服拿了钥匙去停车场取车,开关车门时响声明显,俏俏“咦”了一声,道:“陆骁,你也在外面吗?”

陆骁调整了一下后视镜,透过镜子看见自己的眼睛,里面有着明显的温柔,他笑着道:“是啊,在送外卖。”

102)

长辈嫌冷不愿凑热闹,余笙带着几个同辈的孩子出来看表演。几个小孩在念初中,还算听话,乖乖围在余笙身边,没有到处乱跑。

先开始的是舞狮表演,树梢上屋檐下,挂起了颜色各异的彩灯,通明透亮,灯火如昼,映出新春佳节的热闹喜庆。有舞狮队的地方就有耍龙灯的,十三节的长龙,披着漂亮的龙衣,内里置着油灯,绕着红色的宝珠翻腾跳跃。

锣鼓声、鞭炮声和观众的呼声掌声混在一起,流彩缤纷中,映出光灿明亮的热闹非凡。

俏俏看表演看得正兴起,余光瞄见余笙接了通电话,那厮斜咬着一根烟,压着嗓子应了几声,突然握着俏俏的手臂,道:“跟我来。”

余笙叮嘱几个小的留在原地等他,不要乱走,然后带着俏俏从看表演的人群里挤了出来。

广场另一侧立着一尊大石雕,旁人都挤在别处看舞狮表演,石雕附近冷冷清清。俏俏甩了甩被握住的手臂:“抽什么风啊你,表演还没结束呢,我要回去看!”

余笙松开她,后退一步,笑着指了指她身后。不等俏俏转身,腰上一紧,竟是被人抱了起来。万丈银河、流光星辰齐齐向她扑来,形成金色的光雾将她笼罩,喧嚣吵闹的杂音急速退去,耳边只剩安静的呼吸和带笑的声音。

俏俏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眼睛,惊讶着:“陆骁?陆骁!你你你你……你怎么在这儿?我穿越啦,还是在做梦?”

陆骁抱着她,眼底声音俱是温柔,他说:“我把自己送来了,算不算最好的新年礼物?”

俏俏睁大眼睛,惊喜的感觉淹没一切感官,仿佛寒冬凛然而退,转眼间便是春光四月。

你来到我身边的那一刻,春天也来了。

余笙歪在一旁,撸起衣袖看了看腕表,八点多一点。过年嘛,天越黑越热闹,晚些回去也不会被怀疑,他对陆骁道:“十二点之前,必须把人送回来,太后还在气头上,别上赶着找骂。”

俏俏根本没听见余笙都说了些什么,眼睛只看着陆骁,一脸的难以置信,回不过神。

陆骁摸了摸她的头发,对余笙点了点头,道:“多谢。”

余笙“啧”了一声,嘀咕着:“等小爷有对象了,一定天天朋友圈直播秀恩爱,虐死你们!”

不然,对不起这些年吃过的狗粮。

103)

酒店的空气有些闷,还有一股廉价的清新剂的味道。

俏俏先推门进去,陆骁握住她的手腕,关上门,将她抵在门板和胸膛之间。屋子里没开灯,有星光落进来,隐约能听见锣鼓声和人群的喧闹声。

那些声音很近又很远,好像与他们隔绝在两个不同的世界。

“新年快乐,宝贝。”陆骁的唇贴在她耳边,每一个字都极尽温柔与旖旎,仔细听一听,简直能要人的命。

俏俏一颗心扑通扑通地跳着,她没有问陆骁为什么会突然跑来,事实上,这个问题也没有问的意义。

为什么会来?因为他需要她,他的生命和感情里缺失了一部分,空荡荡的,又冷又疼,需要有人来填补。她愿意治愈他身上所有的清冷和孤独,无论在什么时候。

爱之所以温暖,就在于它能够治愈时间都无法抚平的伤口。

俏俏上前一步,踮起脚,嘴唇贴合的那一瞬,看到陆骁的耳朵上的曜石耳钉,带着光芒,细碎璀璨。

窗外是喧闹的夜与节日,窗内是薄薄的黑暗和彼此的呼吸,光影混乱交叠,在眼前折射出梦境般的虚无。

俏俏恍惚觉得自己正在燃烧,炽热的感觉自身体内部透出来,呼啸席卷。耳鬓厮磨间她的手指碰到陆骁的腰带,金属带卡触感微凉,她瑟缩了一下,陆骁反手握住她的腕,带着她,让她的掌心贴在他腰间的皮肤上。

俏俏闻到极淡的雪松木的香气,那是陆骁惯用的香水味道,掌心下的肌肉流畅紧致,光滑的、火热的。

“你心跳得好快,”陆骁低下头吻一吻俏俏的额头,两人离得太近,鲜润的唇轻轻擦过耳侧,“是因为我吗?因为我才跳得这么快吗?”

明知故问!

还是坏心眼的明知故问!

俏俏脸色通红,抓过陆骁的手,看了看他的腕表,眼睛里含着鳞波似的光,小声道:“最晚十二点,我要回去。”

“真残忍,”陆骁抵着她的额头,故意道,“我可是坐了好几个小时的飞机才来到这儿的。”

“其实,十二点半也行。”俏俏转转眼睛,脸色红彤彤的,“最晚不能超过四十。”

不然,太后真的要骂人了!

“还有三个半小时啊,”陆骁轻笑着,碰一碰她锁骨上的凹陷,“你说究竟是太长,还是太短?”

俏俏脸色红得不能再红,她伸出手,抱住他的腰,枕在他的肩膀上,凌乱的心跳渐渐平定,一种比心动更加温柔的情绪渐渐浮上来,那便是长相守。

我与你长长久久地在一起。

酒店的床单上带着一股清洁剂的味道,当陆骁倾身覆过来时,俏俏的所有感官只嗅到一种味道—雪松木的香气,清新淡雅,一如他身上白衬衫,又如他英俊精致的脸与眼睛。

陆骁扯开衬衫的扣子,露出线条流畅的胸口,他说,别怕,我只想抱抱你。

俏俏迎上去,吻住他,说我不怕,有你在身边,我什么都不怕。

窗帘微微晃动,半空中一弯上好的月。

104)

是陆骁的电话先响的,两声之后便断掉,然后是俏俏的。

拿过手机一看,余笙的名字跳在屏幕上,再看一眼时间,十二点过十分。

比预定的时间多给了十分钟,冒着被太后数落的风险,余笙已经很够意思。

道理都明白,还是懒得动,陆骁躺在俏俏的胸口上,闭着眼睛,道:“我想抽烟。”

俏俏钩过扔在床脚的外套,从口袋里翻出一颗奶糖,剥掉包装纸塞进陆骁怀里,哄着:“吃这个吧,甜的,比尼古丁味道好多了。”

陆骁长叹一声,俏俏推推他的肩膀,脸还红着,道:“我要去洗手间。”

陆骁动了动,俏俏跳下床,落地的瞬间才发觉腿麻得厉害,连膝盖都是软的。

身后传来轻笑声,陆骁斜躺在那里,一手支着脸侧,道:“北朝乐府诗歌中写的‘含情出户脚无力’,大概就是这样的情形吧。”

洗手间的架子上搭着三条毛巾,俏俏拿下来一条没用过的,用温水沾湿,在脸上擦了擦,权当降温。

镜子上映出一张羞怯又动人的脸,眼波盈盈,似乎与以往有些不同,又说不出究竟是哪里不同。

余笙还在等着,俏俏没敢在卫生间里多磨蹭,出来时,正看见陆骁将揉皱的衬衫脱下,换上烟灰色的毛衣,行动间露出劲瘦的腰、紧实的腹还有胸口,他半转过身,斜方肌线条明显,锁骨处凹陷精致。

人啊,难有十全十美,要么长得好,要么成绩好,要么身材好家世好,能占据一项已是老天青睐,样样都占自是万中无一。

俏俏想,我的“万幸”小词典又要更新了—万幸,喜欢与被喜欢的人都是陆骁。

什么程司湛什么许知燃,在那一刻统统被抹去了姓名。

105)

看舞龙舞狮烟火表演的人群早就散了,空气里残留着浓重的火药和硫黄味儿。

余笙带着几个小孩蹲在石雕的背风处,他拢着打火机上跳出的火光点了根烟,想着,再过十分钟,就十分钟,姓陆的还不把人送回来,他就要发飙了。

零上三度并不比零下三度暖和多少啊,冻死爷爷了。

亲戚家的小孩碰了碰余笙的手臂,小声道:“余笙哥哥,俏俏姐姐去哪儿了?”

“会情郎”三个字在舌尖上滚过一遭,余笙将打火机的盖子弹开又合拢,咔嗒咔嗒地绕着玩,半晌才道:“拉肚子,上厕所去了,回家不许乱说啊,传到我耳朵里当心我揍你。”

孩子只是年纪小,又不是傻,什么程度的闹肚子能闹三四个小时,小孩看了余笙一眼,撇撇嘴,再没说话。

一根烟抽到底,才看见俏俏的影子,蹦蹦跳跳地从广场另一侧跑过来,手里提着个袋子。

余笙将烟头碾灭扔进垃圾桶,眯着眼睛四处张望陆骁把车停在哪儿了。俏俏没看他,从袋子里拿出几盒巧克力,分给亲戚家的小孩。余笙瞄了一眼,进口的,死贵死贵。

陆骁这家伙,出手倒是大方。

一个小孩极会说话,抱着巧克力的盒子,对俏俏道:“姐姐,你好半天没回来,原来是去给我们买巧克力了!”

俏俏连忙点头:“对啊,这个牌子的巧克力可好吃了,我找了好久才找到。”

余笙险些把白眼翻上天,俏俏偷偷扯了扯他的袖子,递过去一个天鹅绒的蓝色礼盒,道:“这是给你的,陆骁说祝余小学弟新年快乐!”

余笙高中和本科时都和陆骁是校友,读了研才分开,算得上半个学弟,他打开盒子看了看,经典款宝玑腕表,一块会报时的人民币。

小蓝盒原样打开又原样扣上,余笙将盒子丢回到俏俏怀里,道:“大过年的,你哥在广场风口里蹲了三四个小时,不是为了这种东西。告诉陆骁,少把他那些奸商的手段用在我身上!”

俏俏吐吐舌头,道:“哥,你别生气,他不是这个意思。”

“我知道他是什么意思,我也知道你是什么意思,”余笙道,“心意我领了,东西就免了。我同意你和陆骁在一起,不是图他的家庭条件,更不是银行账户里的数字,只是觉得他能对你好。如果有一天,他做了混账事,就算他拿宝玑垒道城墙堆在咱家门口,我也照样打折他的腿。”

俏俏摸摸鼻子,有点想笑,又忍不住感动。

106)

陆骁只在成君待了两天便回去了,学校和工作室一堆事情等着他,实在太忙。余建国和白太后难得回一次老家,要留在这里过元宵节。余笙在读研究生,年假只有十天,他也要提前回去,俏俏树袋熊似的抱住余笙立起的行李箱,伸出恳求的“尔康手”,道:“哥,把我带走吧!我能洗衣叠被煮茶做饭,居家旅行,必备良品!带我一块回去吧!”

余笙伸出一根手指,抵着俏俏的脑门把她推开,道:“少来,我是急着回去完成学业,为国为民,你是急着回去谈恋爱,浪费资源。咱们俩有着本质上的区别,不属于同个战壕,还是别攀交情了!”

余建国小声同老伴儿商量,要不也让俏俏提前回去吧,余笙也走了,把她自己拘在乡下,连个陪她斗嘴的人都没有,多无聊啊。

白太后手里兜着一把五香瓜子,边嗑边道:“满院子的进口巧克力糖纸你没看见啊?那是镇上的小超市能买到的东西?肯定是外人带来的。你没带我没带余笙没带,你猜还能有谁上赶着给咱们亲戚家的孩子送吃的?”

余建国一愣:“你是说陆骁来过了?不能吧,我没见到人啊!”

“人家又不是来看你的,为什么要让你看见?”太后“啧”了一声,“更何况,大过年的,你把俏俏放回去,万一那个陆什么夫人又找她麻烦,连个给她撑腰的人都没有!动动脑子,傻老头!”

余建国还真没想到这一茬,嘿嘿憨笑,奉承着还是老伴儿心思细。

白湘宁老佛爷似的扶着余建国的手臂,深深叹了口气,道:“陆骁也是个可怜,阖家团圆的时候,只他孤身一人,有家不回,必然是闹了矛盾。你说说,世界上怎么会有陆然何那样的妈,真是想不通!”

想走的走不掉,俏俏被拘在乡下,陪着家里老人聊天说话剥核桃仁。日子虽然无聊,核桃仁却极好,饱满香甜,俏俏私藏了一包她亲手剥的,留给陆骁。

俏俏在电话里同陆骁开玩笑,说:“送你点核桃仁,让你补补脑子!”

陆骁无奈:“怎么听起来像骂人。”

听筒里传来敲击键盘的机械声,俏俏坐在院子里的果树下,摇头晃脑地道:“陆骁啊陆骁,你为什么总是那么忙?”

陆骁笑了笑,道:“再怎么忙,督促你好好学习的时间还是有的。送给你的那些英文诗集都看了吗,念一首给我听听。”

俏俏想了想,选了女诗人茨维塔耶娃的那首《我想和你一起生活》—

I'dliketolivewithyouinasmalltown.

Wherethereareeternaltwilightsandeternalbells.

Thefaintchimeofancientclockslikedropletsoftime.

Andsometimes,intheevenings,fromsomegarret--Aflute.

我想和你一起生活在某个小镇,

共享无尽的黄昏和绵绵不绝的钟声。

古老时钟敲出的微弱响声,像时间轻轻滴落,

有时候,在黄昏,自顶楼某个房间传来笛声……

电话挂断时,身后传来脚步声,是亲戚家刚上初中的小女孩。小女孩梳着马尾辫,眼睛很大,亮晶晶的。她刚好听到俏俏念的英文诗,崇拜道:“姐姐,你口语真好!平时是怎么练的呀?”

俏俏回忆了一下她学习英语和锻炼口语的过程,看原文诗集、早起晨读,坚持听力,每一个步骤都有陆骁参与的痕迹。她不由得脸色一红,道:“首先你得有个认真负责的好老师。”

一对一专业指导,不收学费,还温柔体贴。

小女孩:“姐姐的英语老师叫什么名字啊?”

俏俏脱口而出:“他叫男朋友。”

小女孩:“……”

恰巧路过的白太后:“……”

八达岭上的长城墙都没有你的脸皮厚!

“麻烦陆老师以后多教育教育我,

最好是一对一单独辅导,门一关,我和你……”

107)

余笙扛着行李箱下了飞机,家都没回,先去了陆骁住的金誉园,从箱子里搬出一堆东西—腊肠、腊肉、年糕、甜酒,还有俏俏亲手剥的核桃仁。

余笙累得腰酸背痛,大大咧咧地往沙发上一瘫,道:“都是我妹让我带回来的,死沉,麻烦把运费结算一下,首重20公斤,续重十公斤以内每斤14,超重另算。”

“辛苦了。”陆骁坐在他对面,笑着道,“余笙小哥哥亲自上门送特产,这是妹夫才有的待遇吧。”

“想得美!”余笙眼睛一横,“腊肠里面绊了耗子药,吃的时候小心点!”

余笙一放假就陪着双亲回了南方老家,没来得及和朋友聚一聚,不少人都等着他呢,刚下飞机就有信息飞进来,问他什么时候有时间,大伙聚一聚。余笙挑了一个顺眼的回复:半小时后见。

陆骁叫住他,从茶几下拿出个小盒子,推过去,道:“宝玑不要,这个总行吧?”

又一个天鹅绒的小蓝盒子,比之前那个小了些,盖子弹开,金属色打火机躺在里面,限量的定制款,边角处刻着余笙的姓名缩写。

陆骁拿出打火机,给余笙点了一根烟,道:“我欠你一个人情,也欠你一声谢谢。”

火苗映在两人中间,像一朵艳丽的花。

余笙一贯满身痞气,他笑了笑,偏头将火苗吹灭,挑起眼睛,像某种危险的肉食性动物,道:“我不喜欢听客气话,也不需要那个,好好待我妹妹就成。”

陆骁英俊温雅,骨子里有股贵族气,在气场全开的余笙面前也毫不逊色,他将打火机放进余笙手里,道:“说起来你可能不信,我的性格并不好,认识俏俏之后,才变得细致温柔,才有了冲动和热忱,是她改变了我,也是她拯救了我。所以,我再不会像喜欢她一样,喜欢上其他人。”

有些感情一生只能给出一次,用尽全力去爱的人也只有一个。

余笙顿了一下,将打火机收进口袋,故意道:“暂且信你一次!”

108)

友情局约在了一家名叫“HBZ”的酒吧,余笙打车过去,盯着牌匾看了半晌,道:“HBZ—这名字有什么深意吗?”

同伴解释:“HBZ就是‘喝不醉’三个字的首拼啊。”

余笙嘴角一抽,行吧,是我高看你们了。

七八个人在大厅里,热热闹闹地凑了一桌子。余笙作为长期性失踪人口,甫一露面,便收到各方友人的慰问。啤酒白酒葡萄酒,三轮下来,余生耍赖讨饶,嚷嚷着,你们是想让我去黄泉路上走一走吗?

余笙是最不像学霸的学霸,他爱好多,朋友也多,抽烟喝酒文身,没有半点老实孩子该有的样子,也正是这种反差感,让他变得更加亮眼。

烟酒气浓得散不开,有人伸手过来,揽着余笙的脖子要同他玩牌,行动间带起一股香水味,是个女的。

余笙闪身躲开,笑着道:“沾上香水味回家说不清楚。”

朋友起哄:“名草有主了?”

余笙也不瞒,笑着道:“追着呢,快了。”

那女生面有不甘,挑着眉毛,道:“什么样的姑娘,能勾走我们小余哥的魂儿,哪天带出来,让我们见见。”

余笙看她一眼,唇边弯起戏谑似的柔软,故意道:“自然是好姑娘,天底下最好的姑娘。”

好到要藏起来,不能给你们看!

正闹着,舞台上炸耳朵的摇滚乐突然一停,余笙扭过头,看见舞台下的人群中劈开一条窄窄的路,一个拿着吉他穿着黑色套装的人走到舞台边沿,长腿一抬,直接跳了上去。

灯光暗淡,那人又穿了身黑,还是短头发,根本看不清是男是女。

余笙不由得坐直了身体,似乎意识到了什么。

同伴嚼着圣女果小声嘀咕:“新来的驻唱吗,以前没见过。”

“不是驻唱,”服务生送来小食,笑着道,“一学生,唱得不错,偶尔来玩玩。”

余笙的目光一直搁在舞台上,收不回来。他看见那人上台时带了张吧椅,一脚撑地,一脚支在椅子的横梁上,腿形笔直修长。那人找了个舒服的姿势,将麦克风调到合适的高度,低头拨弄了两下琴弦。

余笙目不转睛,这身形,这气场,这不好招惹的范儿,可真眼熟啊。

前奏轻轻而出,是一首词曲皆美的英文歌—

那人一开口,余笙身边的同伴就愣住了,惊讶道:“女的?那气场,我还以为是个爷们。”

可是接下来,却没人顾得上注意歌手究竟是男是女了,因为唱得太好,老天爷赏饭吃的好嗓子。

唐青瓷向前一步,自阴影里走出,站在有聚光灯的地方。

余笙听见自己的心跳,“嘭”的一声。

他的好姑娘,天底下最好的姑娘。

短发,洗掉了染色,只剩干净的黑。脸上扫着薄薄的妆,越发显得神情淡漠,瞳仁却是艳丽的,像猫,高贵漂亮。她不看手中的吉他,也不看场下的观众,盯着虚空中的某个角落,轻轻地唱—

Iwasalittlegirlaloneinmylittleworld

我是一个小女孩独自在这小小的世界

whodreamedofalittlehomeforme.

梦想有一个小小的家

Iplayedpretendbetweenthetrees,

我计划将它隐蔽在树丛中间

andfedmyhouseguestsbarkandleaves,

用书皮和叶子招待我的客人

andlaughedinmyprettybedofgreen.

在我可爱的绿色床上欢笑

……

表情是冷的,歌声却是暖的,对比中撕扯出令人目眩的光,仿佛那个唱歌的女孩本身就在闪闪发亮。

一首唱完,有人鼓掌,有人起哄,都是善意的,没什么过分的话。

不止一个观众喊着:“女神!再唱一首吧!上次唱的那首粤语歌,好听!”

唐青瓷调了调琴弦,道:“行啊,就唱这个吧。”

余笙突然从位置上站起来,同值班经理说了句什么,然后快步消失在舞台后方的黑暗中。

气氛很好,温度也热,唐青瓷脱了外套,里面是一件白色的半袖T恤。台下坐满了人,她谁也不看,只抱着自己的吉他,粤语唱得字正腔圆,非常有味道。

极淡的烟熏嗓,有种沧桑的味道,却不压抑,淡漠与柔情,烟火与金属色,全在那把嗓子里,真真是老天爷赏饭吃。

歌唱到一半,有键盘加进来,唐青瓷抱着吉他回身看一眼,愣了愣。

余笙也脱了外套,穿了件黑色的运动背心,手臂上箍着漂亮的肌肉线条,灯光在皮肤上映出略深的小麦色,露出些许文身的影子,健康、干净,还有点性感。

除了偶尔看了一下手中的键盘,余笙的眼睛一直凝在唐青瓷身上,见她看过来,立即回以灿烂热情的笑。

余笙身上有着强烈的少年感,永远朝气昂扬,永远恣肆潇洒,灿烂笑起来的样子比夏日的阳光更炫目。

台下的观众立即注意到他,掌声里夹杂着议论,多半是女生,叽叽喳喳—

“哪儿来的小帅哥啊,以前没见过。”

“这腿可真长,还细,身材也好!笑起来真好看!”

……

那声音吵得人心烦,唐青瓷险些唱错歌词,她皱了皱眉,声音里的金属色越发浓重,冲淡了柔情。唱完最后一句,不等伴奏放完,她就站起来收吉他。

观众一边鼓掌一边挽留:“再唱一首吧,没听够呢。”

唐青瓷没说话,拎着外套和吉他径自从舞台上跳了下去,拐进了员工专用的狭窄通道。她没直接离开,而是贴墙站着,有人路过,被她拦下,哑着嗓子道:“有烟吗?给我一根。”

109)

“抽我的吧。”

干净清透的声音。

余笙敲了敲烟盒,反手递过去,他也靠着墙,站在唐青瓷身侧,脸上带着一点笑。

唐青瓷接过来,咬在嘴上,道:“火机呢,有吗?”

余笙盯着她看了一会儿,拿出陆骁送的打火机,弹开盖子,按了按,火焰跳出来,映在他的掌心里,也映亮了一双黑色的眼睛。

唐青瓷看他一眼,将头凑过去,火光一映,越发显得唇色艳丽。

余笙有点心猿意马,他看着唐青瓷的嘴唇和她唇间的烟,低声道:“《红豆》会唱吗?给我唱两句吧。就唱‘可能从此以后/学会珍惜/天长和地久’那几句,我想听。”

“人家都是按名点歌儿,”唐青瓷磕了下烟灰,“你怎么按词儿点?”

余笙笑了笑,转过去,和唐青瓷并着肩膀靠墙站着,道:“我就想从你嘴里听到‘天长地久’四个字。”

唐青瓷不是愚笨的人,自然听得懂这句话里的意味。她垂下眼睛,睫毛微微颤抖,烟雾弥散开来,遮住了她的表情。

余笙夺过唐青瓷指尖的烟,烟尾处留着淡淡的口红印,余笙侧过身子,面对着唐青瓷,将那抹红色挑在指尖,他道:“那天在游乐场,有句话我没有说完—我的心不是小区,是城堡,住着我的小公主,公主的名字叫唐青瓷。公主,我感受到你在恐惧,告诉我,你在害怕什么?”

唐青瓷第一次不敢看一个人的眼睛,她皱了皱眉,终于露出一点脆弱的样子,低声道:“你是不是要出国了,留学?”

俏俏之前提起过,别看余笙一副痞子相,其实计划明确,他从不混日子,想要什么,想做什么,早就想得清清楚楚。

雅思和GRE都已经考过,分数接近满点,大四时GPA毫无悬念地达到了,出国深造只是时间的问题。

是鹰,就该飞在高远的地方。

余笙没说话,相当于默认了。

唐青瓷身体里的血液急速冷下去,看着两个人的影子,自虐一般又问了一句:“去哪儿?美国?”

“英国,”余笙抿了抿嘴唇,报出一个学校的名字,声音很轻,却没有任何犹豫,“只是去留学,读博士,我一定会回来的,不会留在外面,我保证。”

“挺好的,你就该去更好的地方,”唐青瓷无意识地接了一句,语毕,突然意识到什么,猛地抬头,声音不由得拔高两度,“你说你要去哪儿?”

余笙有些错愕,像是被吓着,重复了一遍:“英国。”

—青青,你想不想,我是说可不可以考虑一下,到英国读书,和妈妈一起生活,给妈妈一个补偿你的机会。

—我要留学了,去英国。

真是巧啊,巧得都忍不住相信世界上真有缘分这东西了。

唐青瓷转头看向余笙,那一瞬间,她想了很多,太多的东西融在眼神里,让那记目光变得格外深远。

余笙终于将那根烟捏碎,连同火星一并掐在掌心里,只余一点红色留在指尖。他转过身,背靠着墙壁,和唐青瓷看着同一个方向,轻声道:“我说喜欢你,是真的,我说我一定会回来,也是真的。再见面的时候,唱首《红豆》给我听吧,我很想听到我的小公主对我说出‘天长地久’四个字,那该是怎样的场景啊。”

尾音里带着怅然的味道。那份怅然让唐青瓷觉得心酸。

她第一次这样心疼一个人,也是第一次这样喜欢一个人。

喜欢满得快要溢出来,再也不能装作不在意了。

余笙,其实我也喜欢你,喜欢了很久。只是我太害怕,怕所有爱情都会变成爸爸妈妈那样子,潦草收场,各自老去。

我一直以为,避免失去的唯一办法,就是不去得到。不伸手碰到火,就不会被灼伤。

可是我偏偏遇见了你。

你啊。

唐青瓷静静地看着余笙,看了好久好久,好像要透过时间和光影将这结局看个明白。她看得眼眶都发酸了,眼睛里浮起一层晶亮的雾,抬起手,什么东西自指尖垂落下来,亮闪闪的,带着光泽。

余笙下意识地伸手接住,是一条皮质手链,上面有坠牌。坠牌是浅古铜色,正面是猫爪图案,背面是冲压的字迹,写着—流浪猫,无主,能吃,赏口饭吧官人。

余笙愣了愣,这手链怎么跟他给流浪猫大年年做的猫牌一模一样?

唐青瓷的眼角逐渐湿润,脸上却慢慢浮现起笑容,不再是以往冷艳的样子,透出小女孩般的娇憨。她道:“明年的今天,我最喜欢的歌手在曼彻斯特的体育馆开演唱会。如果我们能在现场遇到,我唱《我愿意》给你听。”

我愿意为你被放逐天际。

只要你真心拿爱与我回应。

……

我愿意。

余笙怔在原地,脑袋里飞快地浮过几行资料—

曼彻斯特,英国第二大繁华城市。

英国。

“这是我们两个的约定,”唐青瓷向后退了几步,身影再次融进黑暗里,藏住唇边的笑容,“不许让第三个人知道。”

110)

俏俏从南方老家回来后,才登录教务网查询期末成绩,退步了十五名,那叫一个惨。

陆骁自年假结束就没闲着,出差三次,元宵节都是在飞机上过的,也没顾得上问起俏俏的期末成绩,让小丫头逃过一劫。

余笙在一旁哼哼着:“男朋友兼职家庭教师,还不用给家教费,这笔买卖做得好啊,稳赚不赔!”

俏俏把他从房间里推了出去,讨厌讨厌,就你这样的,搁在网文里,都活不到收费章节!

三月,开学了,102寝室的四个小丫头又聚在了一处,各自从老家带了一堆特产。寝室长郑可彤扑过去挨个拥抱,笑着道,想死哥了,过来,哥抱抱。

余下三个人一致嫌弃她—流氓!

开学后第一次聚餐吃的是火锅,等餐位时服务员送了一小碟爆米花,咸口的,蟹黄味,比俏俏之前吃过的都要好吃。她特意跑去问服务员爆米花是不是在外面买的,什么牌子。

服务员拍了张照片给俏俏,说她也觉得这个爆米花特别好吃。

这个零食品牌有点冷门,不太好找,俏俏逛了七八家超市才买到。负责陪逛的郑可彤五体投地,佩服道:“您才是吃货的最高境界!”

俏俏道:“买给陆骁的,他一忙起来就顾不上吃饭,办公室里备点小零食,关键时候能救急。他挑嘴挑得厉害,甜的不爱吃,辣的不爱吃,这个爆米花应该能合他胃口。”

郑可彤看着俏俏,特别认真地说了一句:“还有没有同款女朋友啊,我想给我哥找一个!娶了一个你,幸福全家人。”

俏俏笑起来:“只此一家,别无分号。”

天气一点点暖和,心也是。俏俏带着好不容易买来的小零食去了云境工作室,午饭时间,陆骁依旧在开会,俏俏照例去休息室等他,路过办公区时,看见一个年轻女孩急得团团转,像是要哭出来。

俏俏探头看一眼,看到电脑屏幕上一片蓝,飘过一串串的代码和参数。

都去开会了,办公区里只有女孩一个人,自言自语着:“怎么死机了,PPT还没有拷贝出来,陆总等着用呢!”

俏俏在半开着的玻璃门上轻轻敲了敲,道:“不介意的话,我帮你看一下吧。”

天降神兵,女孩恨不得千恩万谢。

长发披在肩上,工作时有些碍事,俏俏拿了支圆珠笔当发簪,将头发绾成髻,露出纤细的脖颈和白似雪片的小小耳垂。

电脑蓝屏是错误更新引起的,在安全模式下进入控制面板,删除显卡驱动后安装上新的,硬盘也有点小问题,备份数据,将分区磁盘格式化,关机重启—

当当当,问题解决。

“余俏,你可太棒了!你这么优秀,让别人怎么活啊!”

俏俏甚是佩服自己,一边自我表扬一边摆了个黄飞鸿的经典造型,脚尖在桌腿上轻轻一踢,电脑椅顺势转了半个圈,就看见陆骁站在身后,笑意盈盈。

那点自恋又显摆的小样全被人家看了去。

真丢人啊。

陆骁是出来拿资料的,对电脑出问题的女孩道:“先开会,其他事情过后再说。”说完,故意自俏俏身边绕过去,抬手摘下了她绾发用的圆珠笔,别在文件夹上,拿走了。

后来,云境工作室的两位项目经理发现自家老板似乎多了个诡异的习惯,放着好好的派克钢笔不用,专用圆珠笔,还是身上有裂痕的。

两员干将端着茶杯互通八卦,最后一锤定音—那一定是支有故事的圆珠笔!

目录
设置
设置
阅读主题
字体风格
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
字体风格
适中 偏大 超大
保存设置
恢复默认
手机
手机阅读
扫码获取链接,使用浏览器打开
书架同步,随时随地,手机阅读
收藏
换源
推荐
反馈
章节报错
当前章节
报错内容
提交
加入收藏 ← 上一页 章节列表 下一章 → 错误举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