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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合院:开局工程师,逼我匀房? 第385章 傻柱想入非非

作者:寸芒 分类:奇幻小说 更新时间:2024-06-30 09:47:24 来源:大海中文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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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只器宇轩昂,时刻都昂扬着脖子的鸭子,大摇大摆地游进了湖心的天鹅群里,才发现了自己的丑陋和渺小。

孙明诚就是这样一只鸭子,一只乡下来的土鸭子。

他精心梳理积攒了十来年的,自以为光鲜亮丽的羽毛,却在进天府这样一个大池塘面前,被无数只比他脖子更长,嘴巴更大,眼睛更圆的白天鹅,嘲笑得一无所有。

在这片偌大的池塘里,并没有一片小天地,提供给孙明晨划水游玩。

他并不属于这里,一只土鸭子,是不可能融入到那些所谓的高贵的白天鹅中去的。

于是他只能扑腾扑腾短小的翅膀,挣扎着游上岸,再抖擞抖擞一身露水,灰溜溜地离开了。

就这样,我们伟大的小说家先生孙明诚,出师未捷,败走晋天府。他只好捧着自己一叠无人问津的收稿,回到了南阳城。

有打探到他此次行程的人问他:“孙明诚,晋天府有人准备给你出书了吗?”

孙明诚虽然在外面受了气,但他生性高傲,怎么会在同乡面前丢了面子,灭自己的威风风。毕竟,孙明诚去晋天府之前,可是对左邻右舍立下豪言壮语:我孙明诚,要到晋天府出名去啦!

他只能一边强忍着内心的屈辱,一边点头颔首微笑,搪塞过去。

虽然孙明诚很想说些谎话,吹嘘一番自己,好在这些相亲面前,继续竖立高大的小说家形象。

但是他想了又想,觉得没有必要,因为孙明诚对自己并没有完全失望,他甚至极端的认为,那些晋天府出版社里,说自己书写得不好的人,纯粹是在嫉妒自己,容不得自己这样年纪轻轻,就一书成名的天才少年出现。

他甚至还认为,自己写的小说,内容寓意过于深刻,构思也是精巧非凡,一般的出版商,是看不出自己的文学底蕴的。

只有和自己一样厉害的人,一样看过十来年小说的人,才能正真读懂我孙明诚。

需要一个伯乐,一个知音!

于是,孙明诚并没有变得消极怠工,他的小说梦想,也没有就此熄灭。

回到南阳城的孙明诚,一边开着他的书店,一边沉浸到疯狂的写作中去。

接下来的几年里,他每个月都要把书店关门四天,然后带着一本几十万字的新鲜出炉的收稿,骑着他的小毛驴,赶赴晋天府。

只是无论孙明诚怎么写,无论他写得费稿子能够装下几麻袋,哪怕他的毛笔用都秃了十几根——小说依旧是继续吃着闭门羹。

几年下来,晋天府大部分出版社的鉴定商们,都认识这个写小说写得稀烂,却热情似火,每个月都要来一趟的小伙子。

他们其中也有些人,被孙明诚身上这股子韧劲打动了,好心指点几句:

“小孙啊,小说讲究开头三章,一定要吸睛。俗话说,文似看山不喜平,开头必须要营造出转折和悬念,才能勾住读者的心。”

“我说过多少次了,不要写群像,主人公只有一个就够了,你一开场推出来一大堆人,谁记得住呢?”

“废话太多了,要简洁明了一点,注情节,轻描写,要加强代入感!”

每次面对这样的点拨指点,孙明诚听着,半是不屑,办是焦虑。

他并非完全不在乎这些出版商们的建议,毕竟,自己的书能否被看中,然后顺利出版,进厂印刷,出来售卖,决定权可都在这些坐在桌子前看书的大老爷身上。

但是孙明诚始终觉得,那些一开头就写得神乎其神的小说,是不符合小说的规律的,是不遵循事物循序渐进的进程的。

没当他说出这个理由,来为自己慢节奏犹如老乌龟走路的小说来辩护的时候,鉴定商们无一不嘲讽道:“老子买你的书,是用来卖给读者赚钱的,你究竟是写给自己看的,还是写给读者看得的?”

经过出版商们的谆谆教诲,孙明诚最后才幡然醒悟:哦,原来能够出版,能够被印刷,能够摆上书店和集市,能够从老百姓的口袋里掏钱的书,应该这样子写啊!

被点播了几番的孙明诚,自以为摸清楚了门道。

他一回到家,就把自己之前写的几麻袋子小说,全部焚稿!

我们的小说家孙明诚要重新开始了!

接下来三年,自以为摸清楚门道的孙明诚,依旧是每个月关门书店四天,捧着自己的宝贝收稿,骑着小毛驴,奔赴晋天府。

说实话,孙明诚写书写得还是有进步的,在开头的黄金三章上面,也的确是下了不少功夫。

可他就算是照着好心出版商给的末班大纲续写,写出来的东西,只能说是语句通顺,词可达意,可对于在能够再晋天府出版社成书的程度,还是差了十麻袋的水平。

但是孙明诚可等不及了,他已经写了五麻袋了,再让他写上十麻袋,怕是头发都要写秃了。

最后一次他带着收稿去找一个熟悉的出版商,给他看完稿子之后,看着出版商皱起来的眉头,还没说话,孙明诚就猜到了结果。

“你不适合写书,要我说呀,你字写的不错,你还是来我这里抄书吧。”出版商长叹一口气。

“……”孙明诚沉默不语,死死攥着自己的稿子,胸脯开始颤抖着起伏。

“你可不要小看这抄书的,”出版商缓和了一下语气,“我看你经常来,我才这么跟你说。有些人他就喜欢看手抄的书。你来我这里抄书,三餐管饱,还能免费看书,你觉得如何?”

三餐管饱,免费看书,这个条件对于痴心写小说成名的孙明诚来说,丝毫眉宇任何吸引力。

他本来就衣食无忧,家里书店里的书也够自己看半辈子的,何必来这出版社里吃饭看书啊。

但是孙明诚却留了下来。

他留下来,自然不是为了在出版社吃饭,看书。

他之所以离开南阳城,在晋天府这家出版社里,一待就是五年,是因为他也想成为也一个出版商,一个决定别人书稿命运的人。

既然我写不赢你,那就让我来做你的裁判吧!

孙明诚就这样成了晋天府一家出版社的抄书人。

在这期间,他和印刷厂那些排版印刷的伙计住一个大通铺,每天吃着萝卜白菜,忙到晚,不间断的抄书。

出版社的伙计们,时常嘲笑他:

“你不是经常拿着收稿去找我们头儿看稿子么,怎么现在做了一个抄书的?”

“是啊,我们什么时候,才能给你出版一本大作呢?”

“我也认识字,你我能去抄书不?”

虽然被出版社的伙计们嘲笑着,但是孙明诚的内心,却丝毫没有动摇。

他每天要用纤细的毛笔,抄写三到四万字,平均十来天,就能抄完一本书。

在抄书的过程中,他逐渐领悟到了,晋天府出版商们的喜好。

毕竟这些拿给自己抄写的书籍,是要摆上书店和集市售卖的,是具有商业价值的书籍,能够换取银两的。

有些道理,他光是听着,只觉得一阵耳边风,难以真正领悟其中的奥妙。但是当他仔细对照着逼人的书籍,一笔一划,一字不漏地把情节抄写下来的时候,他好像是做了第二遍创作一样,开始认真分析其这本书的长处来。

这是之前,什么都不顾什么都不想,闷头就写、闭门造车的孙明诚,从来没有系统做过的事情。

每天在简陋的大通铺里,别的伙计早就呼呼大睡,鼾声四起,而孙明诚,则用着店里免费提供的不限蜡烛,在昏暗的、只有黄豆大小的烛光下,抄写着书籍。

即使在阴冷的南方秋冬,他也经常抄得大汗淋漓,脑袋热得只冒烟。

那些夜里起来小解的伙计,看着桌子上有烛光,烛光旁边有一个冒着白烟的脑袋,都纷纷感慨说:“这是一个抄书抄疯了的家伙!”

孙明诚依旧通宵达旦地抄着书。

五年过去,他手下抄的书,足足有两百本。

每本小说的情节进展,文字技巧,写作手法,都像烙印一样,深深烫在孙明诚的脑海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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